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8-02 |
一、群众至上、务实进取、廉洁和谐 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以全区生态环境安全为工作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总体来看,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下降,区城区空气质量长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白塔河断面水体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区城区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功能区要求.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履职,提升管理水平.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严格执行 三同时 制度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严从紧控制 两高一资 、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项目做好服务,严把环评审批和验收关,强化污染物排放源头控制,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今年到目前为止,共审批建设项目26 个, 网上登记表备案项目300 个,验收公示项目6 项.按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赣环财字[2018]14)要求,对我区涉及的5个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最终确定今年可发排污许可企业4家.目前4家企业正在进行网上申报程序.
2、开展余江县未履行环评手续的矿山生产项目审计排查 .目前为止,我县共有矿山开采68家,其中3家已停产,17家已办理环评手续,正在督促其他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矿山企业尽快办理环评手续.
3、开展2018年医疗机构环保专项检查.对我县医疗机构的环评手续、危废处理处置情况及医疗机构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状况开展全面排查,大部分医疗机构均存在问题,针对每个问题均下达整改通知书.
4、对我县畜禽养殖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补办相关环评手续.目前为止,我县辖区内共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172家,已办理环评手续的49家,其中环评审批17家,登记表106家;
5、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专项督导自查自纠工作 .
6、按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赣环财字[2018]14)文件精神,对我县涉及的5个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最终确定4家企业符合核发条件,这4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基本完成.
7、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赣环科字[2018]3号)文件精神,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我县2018年度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有2家,即江西余江县博纳硅电子有限公司和中赣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对2017年度市级环保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认真抓好污染防治工作 积极做好企业内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积极搭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完成企业危废监管平台的注册审核、申报审核、备案审核.实现危废申报、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危废转移、电子联单审核一体化、网络化办理;
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动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主要包括: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按照省、市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完成对辖区内31家纳入危险废物三级监管名录内企业进行考核,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6份、现场询问笔录2份,对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企业移交环境监察大队依法处理、处罚. 搭建并管理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积极搭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完成企业危废监管平台的注册审核、申报审核、备案审核.实现危废申报、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危废转移、电子联单审核一体化、网络化办理. 完成了2017年度环境统计工作.2017年度环境统计工作较2016年度统计范围变化不大,基本实现平稳过渡. 完成了余江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2017年余江县历经三次省环保厅下发生态保护红线征求意见,经多次汇总各部门反馈意见、省厅审核,交由余江县政府确认,最终划定余江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加油站做好油气回收、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目前为止,余江区20家加油站已经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中石化有5家未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前期由市里调度);
督促城区5家干洗店做好开启式干洗机改造改造,目前只有1家改为封闭式干洗机,其余4家还是开启式干洗机;
按照省、市VOCS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排查、选定辖区内4家企业纳入第一批监管企业范围,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VOCS监测、系统填报,目前已完成2家,另外两家正在按计划、按要求完成对应工作. 配合环境监察大队做好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工作.积极配合大队做好相关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对违法行为配合查处. 积极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评估、整改工作.已经完成2017年度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采集系统的申报和评估工作,并同时做好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信息的采集工作;
根据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省人大赣江行反馈的关于我区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乡镇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积极做好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工作和污染物减排工作.严把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对于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总量指标一律不予确认.到目前为止我区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总量指标已经快用完.努力做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深入推进淘汰10T以下燃煤锅炉的使用,保太集团、安晟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煤改气工作已经完成. 积极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助区政府起草《余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余江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余江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计划》,督促企业严格参照执行,完成对应工作. 按照局股室分工,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起草、印刷、下发《禁止焚烧秸秆告知书》 ;
现场处理、记录日常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
组建区秸秆禁烧工作微信群,并在群里发布发现的火点信息、传达省、市、区秸秆禁烧工作文件精神、调度各乡镇秸秆禁烧相关工作.
(三)强化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一、开展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今年共检查企业100余家,出动人员320余人次,重点检查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及时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75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件,查封扣押4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件.对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的企业全部进行后督查. 严厉打击散、污、小企业.我县一些散、污、小企业屡禁不止,常常为躲避监管,躲在偏远山林中建设生产,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我大队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今年关停、查封、强制断电散、污、小企业18家. 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及信访投诉.实行环境投诉24小时受理制,今年受理污染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62起,62件信访投诉案件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
二、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检查行动.为切实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环保局将开展环保 十大 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了全区医疗机构环保工作专项检查、区城居住区汽车修理(喷漆)情况调查、区城白塔河(磨仂洲至观音阁段)沿岸排污口、区域塑料粒子加工厂检查.
(四)夯实基础,提升监测能力 环境监测贯穿于环境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是环保工作的重要 眼目 ,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新建的两座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已经通过验收,全天24小时对区城大气环境质量进行自动监测并实时发布. 上半年,我区环境监测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白塔河河口自动水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二是完成每月一次的水源地花园水厂监测.三是完成每月自动空气站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定期维护自动空气站.四是完成每月对龙岗新区总排口、余江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总排口监督性监测,完成定期对眼镜园区总排口监督性监测.五是完成每月环境质量状况报政府相应部门.六是完成2017年环境统计工作.
(五)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今年,环保局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目前到位1482万元,完成任务的494%. 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参与引进鹰潭华硕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00套汽车配件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亿元,2018年2月签约,环保局任务数5000万元.该项目4月开工建设,目前完成6000平米厂房建设.
二、特色亮点工作
1、认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做好由我局负责的15个问题整改落实,对问题企业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及时处理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案件和督办案件,调处转办投诉案件14件,督办案件3件,到目前为止,所有转办、督办案件均已完成调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期将进驻江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 交办信访件中,环保局共5件,已经完成4件,上报信息11条.
2、全面推进第二次全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经启动,制定了《余江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余江区污普工作办公室,建立QQ群和微信群.确定各乡(镇、场)普查员共48人,指导员4人.目前已经完成了污染源清查筛选名录,已完成入河排污口枯水期监测工作.完成入户清查,现正在进行入户普查工作.
3、全力推进智慧环保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