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6-01-04 |
自中央政治局将 稳就业 列为 六个稳 之首以来,在宏观政策层面强调就业优先,意味着更加重视就业政策顶层设计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涉及行政体制改革、综合使用财政与货币政策、增加工作岗位有效供给等方方面面.为了向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准确、方便、快捷的服务,现将审核、征收中的若干问题整理如下:
1、今年审核及征收工作的起止时间? 审核自4月1日起至 6月30日;
征收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
2、我市现在执行的是哪一个文件? 《关于印发的通知》(大财非?[2016]691号).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包括? 上一年度注册登记的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我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安置比例是多少?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5、用人单位的残疾人职工该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大学生实习在半年以上,且实习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该如何认定? 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上年用人单位实际月份在职职工人数总和除以实际月份数.
8、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该如何认定?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和后续有关工资总额的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和解释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9、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流程是什么?
1、审核.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出具《大连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