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1-17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包装装潢印刷项目 建设单位 海阳市昌鸿服装辅料厂 法人代表 李崇松 联系人 李崇松 通讯地址 方圆工业园海兴北路26号 联系电话
13863809658 传真
3290879 邮政编码
265100 建设地点 方圆工业园海兴北路26号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800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 环保投占 总投资比例 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7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海阳市昌鸿服装辅料厂成立于2003年,法人代表为李崇松,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加工销售服装辅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根据市场需求,海阳市昌鸿服装辅料厂拟投资100万元于方圆工业园海兴北路26号租赁现有厂房新建包装装潢印刷项目,主要进行各类服装商标的印刷活动.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铜版纸商标4000平方米;
涂层布商标30000平方米;
尼龙带商标500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属 十
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0印刷厂;
磁材料制品 全部 ,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海阳市昌鸿服装辅料厂随即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充分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包装装潢印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海阳市昌鸿服装辅料厂为内资企业,本项目产品为服装商标.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或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 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优先发展产业、限制发展产业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为允许发展产业,符合烟台工业行业发展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