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6-01-22 |
,LTD (住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21号) 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关于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公司 、 江都农村商业银行 或 申请人 )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江都农村商业银行会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世纪同仁 )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定向发行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现将公司、世纪同仁针对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说明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定向发行说明书中的相同.
1、申请材料显示,申请人未披露发行对象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也未披露本次发行股东资格是否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复.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本次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等信息;
(2)是否取得有关监管部门对股东资格的批复;
(3)申请人在册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与申请人在册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回复说明
1、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12050239837N 成立日期 2012年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 朱成峰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大会堂路10号 注册资本 117,800万元 主营业务 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及农业项目的投资、信息咨询 控股股东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公司系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2、是否取得有关监管部门对股东资格的批复 2018年12月18日,扬州银监分局出具了扬银监复〔2018〕105号,核准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东资格.
3、申请人在册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除江苏中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的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投资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关联关系.
4、本次发行对象与申请人在册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现有机构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投资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关联关系;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现有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任职(即本公司的现有自然人股东担任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或股权投资的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