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6-01-27

2、规划地块内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三)设计要求

1、规划地块内的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规划布局须做到高低错落、疏密有度、精致宜居.

2、规划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不得大于12米,次出入口不得大于8米,应急通道大于4米且小于6米.

3、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沿街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门牌牌匾等相关标识标牌应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制定的《许昌市户外门店牌匾标识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许政办〔2010〕130号)执行.

4、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

5、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必须对交通、人流疏散、机动车流向进行分析,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6、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许建发[2016]205号)实施.

7、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8、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

9、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节水型小区示范工程的建设指导意见》实施.

10、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许政〔2014〕47号),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与社区服务、社区卫生、老年活动室等配套设施集中设置.

11、保障性住房内容根据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12、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实施.

13、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14、地下人防工程应符合《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15、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提升稿).

三、主要控制指标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2557平方米(93.8亩) 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7715平方米(86.6亩) 用地性质:居住 建筑层数:多层、高层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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