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6-01-30 |
电话:133646097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
电话:1318099453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36460977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180994538 1.1.4 项目名称 农安县永安乡道路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农安县永安乡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永安乡道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竣工时间:2018年7月31日.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企业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50号)及《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2.2.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3日上午9:00时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投递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并单独密封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近三年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证明原件;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7、技术负责人业绩(施工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8、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质检员的质检员证. 上述证件需单独密封,封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内装原件名称数量等,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密封的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在2017年9月12日15:00时前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柒万元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支行 收取投标保证金帐户:22050131007100000008 注: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一次性递交,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采用电汇,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