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02-02 |
一、2019年成都市 首版次 软件产品认定
(一)申报条件 由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主导或自主研制的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产品运行安全、性能可靠,须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
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研制期内开发费用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产品申请首版次认定时间距产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产品尚未获得任何软件首版次补助、支持或认定. 以下产品不属于首批次认定范围:企业研制开发的仅限于自用的软件;
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2019年)》.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主知识产权有效证明文件、发明专利证书,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产品鉴定意见和代码扫描报告等. 4.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5.用户应用报告(须用户单位盖章). 6.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期间,拟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项目产品研制支出明细及票据复印件(含产品保险支出等). 7.企业2018年度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8.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监测平台2018年年报表和其他佐证材料(如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2018年度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补助
(一)研制补助
1、申报条件. 获得2018年成都市 首版次 软件产品认定的企业,研制期内产品开发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制/采购专项资金申报书》. (2) 首版次 软件产品认定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申报补助的 首版次 软件产品研发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2017年7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产品研发支出明细、汇总表及票据复印件(含产品保险支出等). (5) 首版次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销售清单及发票,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6)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监测平台2018年年报表. (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