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8-03
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七月 目录 项目背景

1 1 建设项目概况

2 1.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2 1.2 主要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

2 1.3 生产工艺

2 1.4 选址规划相符性

3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4 2.1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4 2.2 评价区环境现状

4 3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6 3.1 主要污染源分析

6 3.2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效果

7 3.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

10 3.4 环境风险评价

12 3.5 环保投资分析

12 3.6 环境防护距离和搬迁安置方案

13 3.7 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监理、监测计划

13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5 5 联系方式

15 附图1 项目选址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项目背景 林州是中国河南安阳市下辖的县级市,红旗渠的故乡.随着林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生活垃圾产量也不断增加,林州市的城市生活垃圾也已成为日益严峻和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目前林州市生活垃圾由林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采用卫生填埋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260吨,设计使用年限13年.项目自2008年投运至今,已使用8年.截止2016年5月,仅林州市主城区生活垃圾进场量平均已达300吨/日,高峰期更是达到400吨/日,未来随着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农村垃圾清运工作的加强,预计生活垃圾量还会进一步增加,现有垃圾填埋场库容量已日趋紧张,预计不久即面临填满封场.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迫在眉睫.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一文中指出 目前,垃圾焚烧处理技术装备日趋成熟,产业链条、骨干企业和建设运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 为此,拟在林州市横水镇西赵村东北部和河顺镇官庄村实施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本期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500 t/d,由林州市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林州市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江集团 )全资子公司,锦江集团是国内最早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企业,截止目前,公司先后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投资、建设、运营了三十余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累计处理生活垃圾能力逾40000吨/天,总装机容量逾900MW.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活动,评价单位根据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出此报告书简本供公众及相关人员查阅.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林州市横水镇西赵村东北部和河顺镇官庄村,项目选址地理位置见附图1. (3)建设规模:本期建设规模为新建1*500t/d垃圾焚烧炉,预留1*500t/d垃圾焚烧炉的位置,垃圾贮坑等公用设施一次建成,配置1台10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0MW发电机,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等. (4)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区域为林州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5)运输线路:拟建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送至本项目厂内.运输起点为各个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运输路径主要为城市主干道,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区. (6)建设周期和投资:本项目拟定建设工期为18个月;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599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6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4%. 1.2 主要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的主要建、构筑物内容包括:主厂房、办公楼、宿舍及食堂、传达室、综合水泵房、机械通风冷却塔和工业消防水池、净水器、地磅,门卫及地磅房、渗沥液处理站、点火油库等.其中主厂房为一个大型联合厂房,主厂房主要包括垃圾卸料平台、垃圾池、锅炉间、渣坑、飞灰稳定化车间、石灰浆渣制备车间、活性炭车间、汽机间、10KV配电室、厂用低压配电室、大厅、配电间、主变压站等.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可划分为四个功能分区:厂前区、主厂房区、水处理区及辅助生产区,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1.3 生产工艺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见附图3,具体流程说明如下: (1)环卫部门负责将服务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专用垃圾运输车运送至厂区垃圾接收系统入口,垃圾经称量后由运输车辆在垃圾卸料大厅将垃圾卸入垃圾贮坑内. (2)垃圾在垃圾贮坑内停放数天,通过发酵滤出部分渗滤液以提高垃圾热值,同时由抓斗(吊车)对垃圾进行翻混使坑内垃圾成分均匀,保持进炉垃圾的成分稳定,避免焚烧炉燃烧工况发生较大变化.满足焚烧要求的垃圾按负荷量由抓斗送入炉排焚烧炉焚烧,垃圾贮坑底部设有渗滤液收集池,将垃圾堆放过程产生的渗滤液收集后通过输送泵泵至渗滤液处理站. (3)垃圾进入焚烧炉后,在炉膛进行充分燃烧,炉膛设计要求焚烧烟气在炉内温度850℃以上的焚烧区域停留时间大于2 秒,确保二f英的充分分解.焚烧烟气在进入余热锅炉后通过由膜式水冷壁、蒸发器、过热器、省煤器等组成的烟气通道,利用烟气中的热量产生大量过热蒸汽供发电机发电利用,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烟气温度从650℃降到200℃左右,控制二f英重新生成. (4)从余热锅炉出来的烟气进入烟气处理间,通过烟气处理系统将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二f英、重金属和烟尘等烟气污染物进行去除,处理达标后的烟气通过高烟囱排放. 1.4 选址规划相符性 根据林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林州市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初步选址意见》和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林州市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林国土资函 【2017】20 号),项目选址符合规划用地.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等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污染排放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如下: 大气环境:以厂区新建烟囱为中心,半径2.5公里的区域;

地表水:项目选址区附近地表径流;

地下水:项目选址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

声环境:厂界外200米;

生态环境:厂区占地范围;

风险评价:大气环境影响以厂区为中心,半径3公里的区域,水环境影响与地表水环境及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相一致. 本项目评价区内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学校等. 2.2 评价区环境现状 2.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主要利用2017年5~6月在评价区域内的现场实测数据进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分析,该次监测在评价区内共布设了6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项目包括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氮氧化物(NOx)、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

特征污染物指标铅(Pb)、镉(Cd)、汞(Hg)、氟化物(HF)、氯化氢(HCl)、氨(NH3)、硫化氢(H2S)和二f英类. 监测结果表明: (1)各测点常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特征污染物指标Pb、Cd、Hg、HF、HCl、NH

3、H2S和二f英等指标的监测浓度均符合其对应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主要利用2017年6月在评价区域内的现场实测数据进行区域环境水质现状的分析,共两个监测断面;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两个监测断面各污染因子除CODcr、BOD5和汞外,其余各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

其中CODcr和BOD5两个断面监测结果均为Ⅴ类,污染因子汞两个断面监测结果均为劣Ⅴ类. 2.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合场区地势及地下水文条件,在地下水评价范围共布设3个监测点位进行调查,监测项目包括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砷、六价铬、铅、镉、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汞、铜、锌、铁、锰、氯化物、氟化物、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及K+、Na+、Ca2+、Mg2+、CO32-、HCO3-、Cl-、SO42-离子的浓度. 监测结果表明,三个监测点位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 2.2.4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项目声环境特征及厂址周围环境现状,本次评价在四周厂界共布设8个噪声监测点.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厂址各厂界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2.2.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3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主要污染源分析 3.1.1 大气污染源 (1)烟气污染源 本项目拟配置1*500t/d机械炉排炉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设计烟气排放量为100000m3/h,主要烟气污染物设计排放量见下表. 表3.1-1 主要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种类 设计小时排放浓度(mg/m3) 最大小时排放量(kg/h) 设计日均排放浓度(mg/m3) 最大日均排放量(kg/d) 最大年排放总量 t/a(8000h/a) 烟尘

30 3

10 24

8 NOx

200 20

240 576

160 酸性气体 SO2

100 10

50 120

40 HCl

50 5

30 72

24 HF

4 0.4

1 2.4 0.8 CO

100 10

50 120

40 重金属 Hg 0.05 0.005 0.05 0.12 0.04 Cd+Tl 0.05 0.005 0.05 0.12 0.04 Pb+Sb+As+Cr+Co+Cu+Mn+Ni 0.5 0.05 0.5 1.2 0.4 二f英类 0.1 0.01 0.1 0.24 0.08 ngTEQ/Nm3 mgTEQ/ h ngTEQ/Nm3 mgTEQ/ d gTEQ/a (2)恶臭污染源 垃圾焚烧厂的恶臭污染源主要是垃圾贮坑内的垃圾堆体存放发酵时产生的臭气、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等. 垃圾贮坑正常情况下无组织逸散恶臭污染物源强估算约H2S 0.0018kg/h、NH3 0.03kg/h;

渗滤液处理站无组织逸散恶臭污染物源强估算约H2S 0.0013kg/h、NH30.022kg/h. (3)脱硝系统氨排放源 本项目烟气处理系统设有SNCR系统,采用氨作为脱硝还原剂,在脱硝反应过程中会发生少量氨逃逸现象,估算从烟囱排放的逃逸氨约为0.8kg/h;

在氨水装卸及氨制备车间估算的氨无组织逸散量约0.016kg/h. 3.1.2 水污染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工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雨季的初期雨水等,各类生产及生活废水均经深度处理后回用,冷却排污水及化水站制备废水属于清洁排污水,经收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最大排放量为228t/d. 3.1.3 固体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会产生炉渣约125t/d,飞灰约25t/d,此外还可能有少量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员工生活垃圾、烟气处理系统废布袋及垃圾贮坑备用通风装置活性炭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固体废弃物. 3.1.4 噪声污染源 主要噪声来自转动机械、风烟道气体流动噪声、焚烧炉对空排放噪声及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等,噪声值约在80~120dB之间. 3.2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效果 3.2.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2.1.1 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企业自身烟气处理措施 针对焚烧炉产生的烟气污染物,本项目对焚烧炉配套设置一套采用 SNCR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SDA)+活性炭喷射+干法喷射脱酸+布袋除尘器 工艺的烟气处理设备,设计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优于国家标准要求,具体见下表. 表3.2-1 焚烧炉烟气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单位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本项目排放标准 1小时均值 24小时均值 测定均值 日均值 1小时均值 测定均值

1 SO2 mg/m3

100 80 /

50 100 /

2 NOX mg/m3

300 250 /

200 240 /

3 颗粒物 mg/m3

30 20 /

10 30 /

4 HCl mg/m3

60 50 /

30 50 /

5 HF mg/m3 / / /

1 4 /

6 CO mg/m3

100 80 /

50 100 /

7 Hg mg/m3 / / 0.05 / / 0.05

8 Cd+TI mg/m3 / / 0.1 / / 0.05

9 Pb+Cr等其他重金属 mg/m3 / /

1 / / 0.5

10 二f英 TEQng/m3 / / 0.1 / / 0.1 注:本表规定各项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应符合GB18485-2014 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的有关规定. 经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一根高80m的烟囱排放,烟囱布置在主厂房南侧.为了满足焚烧厂运行过程对烟气中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的需要,在引风机和烟囱之间的水平烟道上安装烟气在线排放连续监测装置,实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CO、烟尘、CO

2、O

2、H2O、烟气温度、烟气流量、烟气压力................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