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6-04-02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总投资额为59745万元,占地约2067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5843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新能源、船用与变频节能特种电缆电缆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
项目建成后,特种电缆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8180 km/a,主要产品为核电站用电缆2000km/a,风力发电用电缆2500km/a,船用电缆12000km/a,变频电缆1680km/a..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提出"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特种电缆以及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属于限制类产业.本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船用与变频节能用特种电缆,不属于限制类产品.本项目以生产阻燃型特种电缆为主,根据《天津市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2005年~2010年),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产业――机械制造业目录下的输变电成套技术中的阻燃电线、电缆制造技术.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地区产业发展规划.
2、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结论如下: 3.1生产过程密闭操作,粉状原料通过管道输送,最大程度降低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对生产工序中各废气污染源均采用集气罩集气,收集的废气根据性质的不同引入相应的净化系统处理,混橡房炼胶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尾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其余废气直接引至15m以上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工艺废气经妥善收集、分类处理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等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到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船用及风能电缆车间橡胶硫化和印字工序无组织排放的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经预测其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净化效率不得低于75%,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根据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废气排污口的规范化设置. 3.2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污染物含量较低,其水质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和隔油池隔油后,其水质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本项目废水水质可满足空港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要求,对该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污水排放具备合理去向.根据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落实废水总排口的规范化设置.根据津保管发【2009】22号文件《天津保税区循环经济管理办法》中规定,本项目应建设雨水收集、处理和利用设施. 3.3经对本项目噪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措施、房屋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要求. 3.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性废物及危险废物,根据固体废物性质的不同,建设单位应采取了回收利用、市容部门清运、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等不同的处置方式,预计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