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6-05-12
安岳县党政机关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示 致有关供应商: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公开招标采购安岳县党政机关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提意见请在2018年05月07 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书面材料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纸质文档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送至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416室,同时将纸质文档扫描件发至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安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安岳县新城集中办公区1号楼523室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

电话:13508049296 采购代理机构: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安岳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6室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

电话:028-24520193 2018年04月28日 附件: 项目名称:安岳县党政机关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AYCG〔2018〕046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

一、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至

(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1)本项目的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可以承接安岳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维修服务. (2)服务范围: ①车辆更换轮胎或者单独喷漆不受定点维修规定限制,报修单位可自行选择中标的定点维修企业,也可自行选择中标的定点维修企业以外的企业. ②保险赔付维修、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涉及特殊要求和保密规定的执法执勤用车、特种车辆除外. 2.项目清单: 1.采购数量:采购5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机构. 2.服务范围 中标人为安岳县党政机关2018―2021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可以承接安岳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3.项目要求 3.1.服务期限要求: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2定点维修中标人的确定方式: 3.2.1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

3.2.2若有效投标人为3家至5家(包含3家),则全部推荐确定为中标人;

3.2.3若有效投标人为5家以上(不含5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确定5家中标候选人. 3.3质量保证 ①基本要求: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第7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 A.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 B.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C.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②具体要求:即报修单位对车辆维修质量提出高于基本要求的其他要求.车辆维修的具体要求由报修单位选择维修企业时,与车辆维修企业进行谈判或协商确定,并体现在车辆维修合同内. A.在车辆维修后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人承担. B.维修车辆配件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车辆维修所换配件厂家的质量保证承诺执行. 3.4服务承诺: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1)开设公务用车维修专门接待窗口,同时安排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切实保证维修项目顺利开展,保障客户进行维修时方便、快捷. (2)确定专门的服务小组,由1名投标人管理层人员担任负责人,负责协调公务车辆维修及接受客户投诉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3)维修过程中,接受单位、车辆维修监督员的现场监督. (4)提供维修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为定点维修单位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规范档案内容,送修单、派工单、结算单实行 三单合一 管理,并开展跟踪服务,掌握送修方车辆状况. (5)保证修理质量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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