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6-06-06 |
31"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于2017年11月2日报送的《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8.31"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称《调查报告》)收悉.经研究,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意见.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依据职责落实《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此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