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6-06-07 |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 全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及在渝有正在实施的无损检测项目的其他省市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二、监督检查的组织和监督检查重点 市局负责组织对无损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具体安排见《2018年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三、监督检查时间 2018年6月20日至9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对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对检验工作的要求,检查过程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保留确凿证据,现场签字并确认.
(二)各有关区县局可根据监督检查的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有检验机构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需要总局吊销核准资格证书的,由市局将监督检查结果书面报总局特种设备局. 附件:2018年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特函〔2018〕1号).
二、人员及分组: 本次检查共分三个组,每组由四人组成.组长由市局特检处人员担任,组员由一名工程所在地质监局持证监察人员和两名技术专家担任,技术专家中至少有一人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III级资格证,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检查对象 以在建工程为重点,做到无损检测机构全覆盖.原则上每家无损检测机构至少抽查一个施工项目,检测合同中射线检测单价低于40元时应重点检查.本次检查的无损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2,在建工程名单见附件3.
四、检查重点内容 对无损检测项目现场及相关无损检测技术资料进行检查.检查无损检测机构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核准要求;
检查无损检测的项目和检测比例是否满足核准证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复、虚假射线照相等行为,是否存在无证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具体检查重点内容见附件4.
五、其他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保留确凿证据,并按附件五填写备忘录. 附件:1.监督检查人员组成表 2.无损检测机构名单 3.在建工程项目 4.监督检查工作记录表 5.监督检查工作备忘录 附1 监督检查人员组成表 组长 组员 第1组 胡定均 张益轩 赵小波 工程所在地质监局持证监察人员1名第2组 姜宁生 黄勇 余星池 工程所在地质监局持证监察人员1名第3组 燕秋翔 刘德刚 白晓东 工程所在地质监局持证监察人员1名附2 无损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无损检测机构名称 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