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6-06-24 |
一、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2.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已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者相关行业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4.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连续3年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5.品牌优势突出,其产品曾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称号或商标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
6.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企业曾被评为质量信用A级以上称号.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人民政府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三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4.近三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近三年内参加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近三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填报说明
一、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书由自我声明、组织概述、组织基本情况、证实性材料和自我评价报告组成.
二、申报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是指申报当年前连续三年的指标.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
三、组织概述限在3000字以内,内容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 指南》GB/Z19579附录B进行说明.
四、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审标准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
图表,各条中有关说明的内容也可互相引用,但应注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
图表不得超过3万字数.
五、证实性材料是指企业合法经营的证实,凡在申报表中涉及的、需企业提供和企业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荣誉证书、纳税证明等.无法提供的,请做出书面说明.
六、申报组织应获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质量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
七、若本表篇幅不够,可附页或在不变动内容的情况下自行调整.
八、所有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所附的复印件及附件要按序填写证实性材料目录,与《申报书》装订成册,提供纸质三份,电子文本一份.
一、自我声明 本组织郑重声明:
一、严格遵守《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遵守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实,愿接受相关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