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6-07-08 |
1、招标编号:2016XSZFCG284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客运东站智能化设备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它特定条件: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新换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智能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1 月16 日至2017年 1月 23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月10 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7年 2月 10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74-65733033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1项目编号:2016XSZFCG284G 项目名称:象山县客运东站智能化设备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邮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 付款方式: ①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②主要设备进场并经业主组织检验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主要设备总款额的50%;
③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5%;
④一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5%;
⑤二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审定金额的95%;
⑥承诺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5%货款(不计息). 交货期限:按工程进度 交货地点:象山县汽车东站
5 采购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