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6-07-24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3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公示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319号 联系人:李晓建 联系

电话:0431-8877773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 联系人:韩丹 联系

电话:0431-84998673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

电话:0431-8986565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 采购人: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319号 联系人:李晓建 联系

电话:0431-88777732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 联系人:韩丹 联系

电话:0431-84998673

3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委办公楼低压配电室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编号:JM-2019-05-12085 项目编号:JLZX-2019-0504

4 磋商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 建设地点 长春市

6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50天内完工

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9 现场情况 具备开工条件.

10 现场踏勘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1 分包情况 不允许分包.

1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 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 及以上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并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应无在建工程. 4.供应商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6-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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