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6-08-08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帮助投资者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证监部门的要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信息的原则;
2、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4、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3、建立并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4、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5、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以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相关网站、博客、微博等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通过上述非正式渠道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和其他传播媒介;
(四)其他.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动态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它信息.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股东大会;
3、公司网站;
4、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5、一对一沟通;
6、邮寄资料;
7、电话咨询;
8、广告、宣传单或其它宣传资料;
9、媒体采访和报道;
10、现场参观;
11、路演;
1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第十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