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08-13 |
一、采购项目编号:CZZD[2015]A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潮州市凤凰塔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的内容 1.采购内容:潮州市凤凰塔亮化工程(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安装地点:潮州市凤凰塔
四、采购预算:$889,627.27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玖仟陆佰贰拾柒元贰角柒分),预算资金包含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管理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各种规费、利润和税金等验收合格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注: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供应商应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 非潮州市、揭阳市、汕头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应设立或委托上述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维修服务.维修服务机构须符合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和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不低于三级的资质证书;
委托维修的,还应提供维修服务委托协议和维修服务机构出具的本采购项目服务期内维修服务承诺书.
六、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9月18日9时起至2015年9月24日17时止,每日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潮州市正得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新洋路翠竹园A幢铺面) 3.购买谈判文件方式: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00 元整(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5.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料审查并正式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