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6-08-20

十、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慈溪市庵东镇中心小学 地址:慈溪市庵东镇镇北路215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574-6347736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嘉元大厦4楼 联系人:周宏立、陈跃 电话/传真: 0574-63112628 十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规定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十

二、其他事项:

1、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 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上进行注册登记(原注册登记过的单位现已完成多证合一的须重新进行注册),注册联系

电话:0574-87187578;

否则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安装和服务.

二、定义

(一) 采购人 系指慈溪市庵东镇中心小学;

(二) 投标人 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 中标人 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

(四) 货物 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系统、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五) 服务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六) 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次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招标为1.5%,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方式:详见公告.

(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无效.

(三)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中标人无故拖延或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二)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此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三)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商务技术文件:

1、封面(附件一);

2、投标函(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和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四);

5、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五):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五-1);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5)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供应商单位成立至2018年12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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