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6-09-14 |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齐齐哈尔市 名校优生 选聘管理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扩大人才队伍规模,加强 名校优生 选聘管理,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中共齐齐哈尔市委、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齐发〔2016〕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选聘 第一条 按计划招录、有序引进.遵循统筹调配、总量控制、限定比例、合理调剂原则,每年在编制使用总量计划内,安排一定的编制使用计划定向招聘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齐齐哈尔籍毕业生和报考县(市)区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二条 组织部门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对招聘进行全程指导;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条件复审、组织考试考察、政审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 第三条 拟招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的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统一安排至事业单位. 第四条 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第二章 管理第五条 组织部门负责 名校优生 的宏观管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随时了解掌握 名校优生 现实表现. 名校优生 表现突出的,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及时或破格提拔为副科级、正科级,并继续优先培养和提拔使用;
其中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名校优生 的培养、使用、管理,党组织对 名校优生 要从严管理,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六条 名校优生 在试用期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岗位需求对工作单位进行调剂,向政府部门、重点领域倾斜.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可通过本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对工作单位进行二次分配. 第七条 支持鼓励 名校优生 参加我市公开选拔、双向挂职、公务员考录等工作,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第三章 培养使用 第八条 组织部门按照专业技术人才和党政人才后备人选培养方向对 名校优生 实行分类式培养,教育培训纳入市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至少对 名校优生 进行分类调训一次. 第九条 用人单位要认真抓好 名校优生 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在开展好自主式培训的同时,优先安排 名校优生 参加上级、行业、系统的各类培训,并指定专人搞好传、帮、带. 第十条 支持 名校优生 发挥专长,通过个人努力建功立业;
鼓励 名校优生 拓宽视野,参与外埠科研,联络同学、导师参与我市科研及产业项目建设.有计划安排 名校优生 挂职锻炼,党政人才后备人选培养 名校优生 侧重到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摔打磨练,承担急、难、新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