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09-18 |
2、投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品牌及数量供参考之用,投标合同总价不超过总预算.
3、响应供应商应注意到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最低值,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所列的货物质量要求必须达到或高于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质量要求规定,并承诺按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质量要求供货.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保证货品均为全新、正规生产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包装和质保标准.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成交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7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交货方式:现货. 交货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公路管养中心南边公路养护所内.
七、验收要求与质保期:
1、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时,货物不符合谈判文件质量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该无条件换货,倘若换货后依然无法达到验收要求,则作退货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供货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货物质量要求高于谈判文件质量要求的,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供应的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并严格按投标时所列的质量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2、项目经采购人生产运行1周后进行验收,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谈判文件的上述技术要求.
3、保修期为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八、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含税,含运输、含安装、焊接、改装、人工等一切可以预见的费用(不含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需要吊装的吊车租借费用),不得高于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且为固定值,同时已包含本项目货物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所有成本及费用.
2、本项目是属于 交锁匙 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报价范围内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事项)及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的支付责任.
3、响应供应商应负责办理为执行本谈判文件规定义务而投入的机具设备,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货物运输险、包装物的保险及其他相关险别和安装、服务等相关安全管理责任,保险费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并支付,采购人将不再单独支付.报价表中的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九、设备款结算方式:
1、成交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5%;
2、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结算方式: (1)服务费的支付,由采购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划转至成交供应商名下的银行账户;
(2)在结算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有效的结算发票(货物类).
十、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1)如果被选定的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成交合同,或经核定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成交合同执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确定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