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6-09-21 |
3、财政综合窗口收到报建单位(或个人)送达的加盖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专用章及相关执收单位签章的《报建收费计费单》一式四联后,对相关应缴非税收入数据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报建单位(或个人)到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4、财政综合窗口在收到报建单位(或个人)送达的加盖了银行受理专用章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二联及转账回执单后,在《报建收费计费单》一式四联上加盖 安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建设项目报建收费专用章 (以下简称 收费专用章 ),并将《报建收费计费单》三联、《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第一联)交给报建单位(或个人).同时,打印《安仁县建设项目报建收费已缴费通知单》(见附件4)若干联并加盖 收费专用章 送相关收费项目原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原执收单位据此按建设项目存档编号登记台账.
5、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凭加盖了 收费专用章 的《报建收费计费单》、《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相关证件.并将加盖了 收费专用章 的《报建收费计费单》一联及《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复印件留存,并据此按建设项目存档编号登记台账.同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送财政综合窗口.
6、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环节,如建设项目变更规划,增加建筑面积,按规定需要补征各项非税收入的,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开具《安仁县建设项目报建收费补缴计费单》(以下简称《补缴计费单》)一式三联(见附件3),核定补缴面积,并责成报建单位(或个人)到相关执收单位窗口核定补缴金额,到财政综合窗口补缴相应的非税收入;
补缴费完毕后,由财政综合窗口打印《安仁县建设项目报建收费已缴费通知单》若干联并加盖 收费专用章 交相关收费项目原执收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凭加盖了 收费专用章 的《补缴计费单》及《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
7、项目竣工完成后,实行综合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所交规费与实际验收情况有差额,按规定程序实行 多退少补 ,提前预交的有关规费,按财政收入管理要求经执收主体单位审核的,实行 先征后返 .
8、财政综合窗口对缴清各项非税收入的项目的有关资料按建设项目存档编号予以归档,并按建设项目存档编号建立相关台账.每月末向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计划财务股及各收费项目原执收单位报送 一体化征收 收费统计报表(含应收金额、减免金额、实收金额及补缴金额).各收费项目执收单位按月与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进行账务核对及清算.
(二)纳入 一体化征收 管理收费项目申请、报批、审核、开票及缴纳必须在县政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实行一站式办结,各职能部门切实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简化相关审批程序.
(三)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要依法严格把关,实行 先费后证 ,要经 一体化征收 财政综合窗口及执收主体单位确认应缴纳的收费全额缴清后方可办理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