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6-10-16 |
6、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对谈判文件有疑义的投标人,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在规定的质疑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质疑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6.3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按照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谈判,供应商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特别提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可能会出现变更信息(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请下谈判文件的供应自行关注,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C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7.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人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7.3 提交投标保证金 7.3.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 会员向导 → 参与投标 → 费用缴纳说明 → 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 会员向导 → 参与投标 → 保证金绑定 → 绑定 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严格按照 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内容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缴纳凭证 许昌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 附投标文件中.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 以备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以 许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供应商投标人缴费情况统计表 为准. 投标人可根据提示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缴纳. 保证金缴纳绑定问题咨询
电话:0374-2961598. 7.3.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公司注册银行账户转出并不接受现金方式缴纳,否则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3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要一次足额缴纳并成功绑定. 7.3.4 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异地、跨行等带来的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7.3.5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标段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7.4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区别中标与否,按不同时序由银行按来款途径退还原账户. 7.4.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4.2自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以上事项,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未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未按此规定操作缴纳保证金的,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特殊情况处理 7.5.1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信息发生变化,不能原帐户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到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0374-8112523). 7.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保证金上缴财政. 7.6发生以下情况谈判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7.6.1谈判开始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