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6-10-25 |
第二节 编制依据 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可分为以下几个层面的法律法规等基本依据和相关支撑文件:
一、基本依据 1. 国家政策规定 (1)《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
(5)《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6)《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7)《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主席令第12第十二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修正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修订版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2.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1)《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16〕92号);
(2)《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2015〕25号令);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
(4)《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6)《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
(7)《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 (8)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
3. 省市级政策规定 (1)《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
(2)《江苏省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2012-2020);
(3)《南通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3-2020);
(4)《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循环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政发〔2013〕36号);
(5)《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
(6)《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的通知》(苏财金[2017]36号).
二、相关支撑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2015〕25号令)需制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本PPP实施方案即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建设方案
第一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位置 1. 项目名称 南通市区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PPP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2. 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3. 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港闸区和通州区交界处陈桥北村.
二、项目实施机构 南通市政府授权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主要负责完成项目准备、社会资本采购、签订PPP项目协议及附件、监管项目建设、PPP协议履约监管和负责接受项目移交等.
三、项目公司 南通市政府同意南通城市建设集团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1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南通城市建设集团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