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6-12-22 |
四、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建立环保管理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台帐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运行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项目应实施源头控制,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及控制原辅材料质量,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按《环评报告表》结论,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入外环境总量控制限值为:NOX0.114t/a,VOCS0.17t/a.
六、若建设单位在报批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批准文件;
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七、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请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路桥大队和路桥区金清环境保护所负责对项目实施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8年1月19日 抄送: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区发改局,金清镇人民政府.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