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7-01-25 |
九、开标地点:四川汶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荣华南路366号保利星座7栋420).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新龙县茹龙镇新城 联系人:尼卜先生 联系
电话:17781317650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汶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荣华南路366号保利星座7栋420 邮编:610041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18782955534 传真:028-6491338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19年2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475.72万元(其中太阳能路灯安装费2152.8万元,待摊费322.92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二包:河西、上占片区640盏太阳能路灯货物采购;
第三包:监理服务. 第二包最高限价:768万元;
第三包最高限价:63.83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