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7-01-31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15日15: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厅. 3.开标时间:2014年1月15日15:00.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厅.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办公

电话:0756-8642405 办公

电话:0756-3263132 传真:传真:0756-3323699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5. 近三年内受过重大安全事故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承诺书中承诺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复中心外墙及天面防水维修;

2、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康复中心外墙及天面防水维修;

3、项目地点:珠海市公安局.

三、招标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施工内容;

2、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总承包方式.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将项目子项工程分包给第三方.

四、招标项目现场条件:

1、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接驳点自行安装,应注意加强管理,节约用水用电,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不计算水电消耗量.无论接通距离远近,均不因此增减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2、现场条件以现状为准,投标人认为不满足施工条件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3、供材料、机具堆放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施工临时用场地由中标人负责整理及维护,所使用的场地必须报请采购人批准;

若中标人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场地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中标人可使用其他场地,为本工程施工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主张.

4、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排污,由中标人按采购人及规划部门的要求设置;

施工场地内已有的排水、排污设施,在施工期间由中标人使用、管理及维护.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5、如甲方有要求分段施工,中标单位必须服从,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单价综合考虑.结算不计算误工费等.

五、招标项目预算及投标报价上限:招标项目预算为人民币柒拾壹万捌仟叁佰柒拾元叁角捌分($718370.38),包含壹拾壹万玖仟柒佰贰拾捌元肆角零分($119728.4)预留金.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陆拾捌万捌仟肆佰叁拾捌元贰角捌分($688438.28),包含壹拾壹万玖仟柒佰贰拾捌元肆角零分($119728.4)预留金.报价超出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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