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7-02-09 |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
电话:0454-
6222785、18246360777 传真:0454-6222669 通讯地址:桦南县环境保护局管理股 邮编:15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落实情况验收结论
1 关于桦南县万宇矿产物资经销有限公司窑炉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桦南县石头河子镇石灰石矿区 桦南县万宇矿产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佳木斯世纪阳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桦南县石头河子镇石灰石矿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 ,主要改造建设内容包括窑体改造、原料区改造、成品罐改造、石灰石区改造以及环保设施改造等,总投资244万元.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与周边乡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废机油委托桦南县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除尘设施回收的粉尘回收再利用;
脱硫渣外售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工程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