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11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09年8 月27 日9 时30 分. 十

一、开标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51号甲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鞍山市财会人员培训中心)5楼会议室. 十

二、投标供应商的计算: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第十二包除外) 十

三、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鞍山市财政局网站、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

四、采购人:鞍山市民政局 联系

电话:0412-5570139

1、铁东区联系

电话:0412-8665615

2、铁西区联系

电话:0412-8557698

3、立山区联系

电话:0412-6632625

4、千山区联系

电话:0412-2318406

5、高新技术开发区联系

电话:0412-5213393

6、海城市联系

电话:0412-3223212

7、台安县联系

电话:0412-4810883

8、岫岩县联系

电话:0412-7823459 十

五、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

电话:0412-

5586812 传真:0412-

5586815 十

六、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文件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联系

电话:0412-2212934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八月六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鞍山市民政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3 采购项目名称 鞍山市五区三县高标准示范社区配套设施采购

4 采购项目编号 AZCG2009G094

5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6 采购最高限价 第一包:247.875万元 第二包:84.008万元 第三包:12.36万元 第四包:8万元 第五包:5.49万元 第六包:6.52万元 第七包:22.863万元 第八包:40.5万元 第九包:35.72万元 第十包:15.163万元 第十一包:86万元 第十二包:3.26万元 第十三包:8.4万元 第十四包:21.99万元 第十五包:38.85万元 第十六包:32万元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9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采购项目文件发布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10 构成采购项目文件 的其他文件 采购项目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补充通知书为采购项目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8 月27 日9 时30 分.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最高限价的1%. 交款方式:开标前一小时到开标现场交现金,或开标前3日内汇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鞍山农行铁东支行金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401040001049

1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可就货物表中的整包或分包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的投标报价.报价中包含运输、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货物、安装、维护、保修期内的保修、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4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7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18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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