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7-03-01 |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0日 东莞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办〔2016〕8号),按期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按照《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府〔2016〕17号)、《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东府办〔2016〕101号)工作要求,制定本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最终目标以省下达任务目标为准) 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面提升我市水污染防治水平,到2018年底,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村级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57.1%,劣V类比例控制在28.6%以内;
7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其中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断面由IV类提升到III类;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地下水质量、近岸海域水质维持稳定,达到省下达目标任务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1.持续清查无牌无证企业,巩固 十小 企业取缔成果.持续开展无牌无证污染企业清理;
进一步清查 十小 企业名单,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取缔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等参与,相关园区、镇(街)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园区、镇(街)落实,不再列出) 2.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项目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 等量置换 或 减量置换 .继续落实重点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等参与) 3.全面加强工业集聚区的环保管理.全面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启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2至3个工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的审查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局等参与) 4.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关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落后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并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5.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整治.以有效削减工业废水排放量为主要目标,大力推进污染企业引导退出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城管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供电局等参与) 6.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依据上级要求,2018年继续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市经信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7.严格环保准入.分流域、分园区、镇(街)实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管控政策,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 只减不增 .(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参与) 8.全面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全面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市环保局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