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3-04 |
我局于2016年11月8日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依据监测报告和现场核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恰园路1号1栋-1-3层5号,东临松北大道、南邻粤海浴馆、西邻四海园居民楼、北临村屯道路道北为龙华渔村饭店.占地面积398m2,建筑面积1195m2,利用现有房屋建设义齿加工生产线,年产义齿60000颗.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0%.2010年5月4日我局做出了《关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天乐齿业制作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哈松环审[2010]36号).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提出的相关要求.
(一)食堂污水排口安装了油水隔离设施.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松浦污水处理厂.
(二)与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签订了冬季取暖协议,没有建设任何燃煤热源.
(三)生产车间封闭,铸造、制模、加工、打磨等工序配套了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净化处理后由高于毗邻最高建筑物楼顶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食堂大灶使用清洁能源,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烟气经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经楼顶高空排放.
(五)生产、环保设备安装采取了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
(六)与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油脂及厨馀垃圾处置协议;
粉尘、生活垃圾交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黑龙江开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监测报告》表明:
(一)粉尘排放浓度在0.42~0.75 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在0.44~0.58mg/m3之间,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中型饮食单位标准限值要求.
(二)厂界噪声昼间的监测范围在41.2~58.7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和现场核查结论,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五、后续管理要求
(一)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保持正常运行,杜绝噪声、粉尘、异味扰民.
(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以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实现.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 2016年11月11日 主题词:环保 人工义齿 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 批复 [天乐] 抄送:黑龙江开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存档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