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7-03-13
审批意见:2018]42号

一、湖南澄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选址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创业路3号租赁湘乡市冠宇高压电器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生产车间建设年产五千吨罗氏低温干法脱硫脱硝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6673.59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晾晒坪、办公区、宿舍、门卫室、食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主要生产设备给料泵、储料罐、废料粉碎机、平台车、捏合机、挤条机、螺旋输送带、皮带运输机、电烤箱等.原辅材料包括氢氧化钙(4950t/a外购)、工程纤维(56.8t/a外购)、电(5万千瓦时)、水(5010t/a),生产工艺:原料→混料捏合团→挤条→干燥定型→冷却、分装.项目预计于2018年12月建成投产. 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湘乡市经开区总体规划.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在建设地点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公司必须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内化粪池进行废水初级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涟水.

2、项目储料罐排空口排出的粉尘经灌顶自带负压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后排放;

物料搅拌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厂区合理布局,对各主要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减震装置,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储罐呼吸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少量不合格产品回收后作为原材料;

项目设备日常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废,应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成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物出售给废品公司;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置.

5、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加强生产管理,如发生纠纷或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超标排放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三、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四、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和监督由湘乡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湘乡市环境保护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章) 经办人: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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