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日常环保监管.请南昌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南昌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1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报: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