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4-05 |
26 至112°55'
46 ,北纬25°27'
15 至26°13'
30 .全县以山丘岗地为主,南北高中间低,属丘陵地带.桂阳县域周长共有662.7 km,总面积2973km2. 龙潭西路提质改建工程及延伸段建设工程位于郴州市桂阳县龙潭街道,是桂阳县芙蓉新区 四纵六横两斜穿 的城市结构性主干路体系中 六横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镇道路功能的补充与完善.目前,当地的现状交通基础设施比较落后,严重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区位的优势无法发挥出来.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第一期为现有龙潭西路(K1+500~K1+919.814)提质改造、第二期为龙潭西路(K0+000~K1+500)西沿线扩建.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可知,龙潭西路扩建段前期工作已经展开.2013年建设单位委托广西建晟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龙潭西路提质改建工程及延伸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公司于2013年5月提交了正式工可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委托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简称我室)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室项目环评组在建设单位、当地交通部门及环保部门的大力协助下,组织进行了拟建道路全线详细的实地踏勘和调查,广泛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龙潭西路提质改建工程及延伸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目的 本工程的建设有助于实现《桂阳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功能;
完善城市的路网结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但是本道路工程的建设,也必将对沿线区域的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声学环境以及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本工程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及非污染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其目的在于:
1、定性或定量地对沿线地区社会、经济、自然、生态环境的现状及未来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描述、预测和评价,为道路建设的合理选线提供依据;
2、为减轻公害和优化环境,在工程的环保设计方面提出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参考;
3、从环保和宏观经济的角度,为项目的环境管理和沿线的经济发展规划提供辅助信息和科学依据,促进沿线地区的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1.3编制依据 1.3.1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