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7-05-02 |
(六)各管理处对基层单位应急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七)如预警等级为Ⅳ级,各高速(一级)公路管理单位在1小时内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省局报告.
五、预警等级 根据降雨强度和可能引发的灾害,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防汛预警分为蓝色、橙色、黄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具体内容参阅下表: 黑龙江省收费公路防汛预警等级 预警级别 级别描述 颜色表示 发生可能性较大的事件情形 Ⅰ级 特别严重 红色 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0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塌方、泥石流、桥梁冲毁、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等,导致或可能导致收费公路交通堵塞、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
发生可能性较大的事件情形,急需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措施. Ⅱ级 严重 橙色 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000-500立方米的塌方、泥石流、桥梁损坏等,导致或可能导致收费公路交通堵塞、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以内;
发生可能性较大的事件情形,急需省交通运输厅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运输措施. Ⅲ级 较重 黄色 预警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00-200立方米的塌方、泥石流、桥梁轻微损坏等,导致或可能导致收费公路交通堵塞、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管辖区域以内;
Ⅳ级 一般 蓝色 预警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00立方米以下的塌方、泥石流等,导致或可能导致收费公路交通堵塞、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路段以内. 预警等级分为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和Ⅰ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启动 Ⅱ级(橙色)严重,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启动 Ⅲ级(黄色)较重,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启动 Ⅳ级(蓝色)一般,由局直各管理处及行管单位启动
六、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事故或灾害发生后,各管理处应急办应立即通报相应的区域分中心及省中心,并将相关信息立即向局领导、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养护处报告,局指挥部领导负责向省厅报告. 2.事故、灾害信息要通过媒体、电子预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局指挥监控中心和省中心、各管理处按照职责,负责信息披露和事件呈报.
(二)应急响应 1.事故、灾害发生后,各管理处、养护工区、收费站相关领导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临时保通,必要时会同专家组制定临时保通或者绕行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区域分中心发挥大型机械优势,与各管理处密切协同,发挥最大效率.局指挥部领导机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灾情,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养护等相关部门要深入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具体工作.局直各单位及行管单位要常设一支50人的应急队伍,并加强平时的应急演练和培训,以备应急抢险工作需要. 2.发生重大事故后,路政部门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疏导车辆,同时调集附近清障救援力量. 3.当水毁严重时,局、省中心、管理处防汛抗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调动全部力量,在管辖范围内紧急调动人员、物资和设备,或报告上级机关、协调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请求支援. 4.当发生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时,各管理处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施救,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和应急休息场所,力所能及地为过往车辆提供服务. 5.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各管理处应配合交警、路政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和现场维护、清理和路产索赔等工作,并对损坏的公路设施进行维修. 6.防汛期间,养护、路政等部门要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尽快掌握道路交通及水毁灾害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收费部门负责收费站交通安全保障,负责开启防汛专用车道,保证防汛物资、抢险机械车辆快速改行. 7.当发生重大水毁灾害时,可向当地政府和驻军请求援助. 8.防汛抗洪期间,要求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记录,及时通报、传递各种信息. 9.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10.对于封闭的险情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需借道通行时,与辖区交警协商采取临时并道、逆行及绕行的办法快速疏散滞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