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7-06-30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8、本招标项目中的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

上述网站查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为整个屏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7月17日下午14:30,磋商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零二十三元整($5023.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集中采购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现金,否则响应无效,汇款时需注明 GZ2018-C023项目保证金 .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5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85%,工程审计决算后付款15%.

(九)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果需要,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

电话:13307079189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电话:0797-8390876 联系人:钟女士、陈女士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www.07973G.com

邮箱:gzzfcg@qq.com (十二)保证金帐户(投标人自行选择保证金帐户) 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招商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99014563510901 开户银行2: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银行账号2:2841000103100000302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日

二、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的工程项目.

2、定义 2.1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系指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 响应供应商 系指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商. 2.3 采购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4 公章 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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