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7-06-30
蕉环审〔2019〕11号 关于梅州市叶云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 工业固废收集中转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梅州市叶云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梅州市叶云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工业固废收集中转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资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梅州市叶云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工业固废收集中转服务项目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 5265°,东经116. 1692°.该公司租用已建厂房,年收集、贮存及转运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涉及医药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19个类别.项目设置1栋4层办公室、1栋1层危废贮存仓库及配套相应污染防治设施、事故应急池等.本项目仅对工业固废进行收集、贮存及中转,不涉及分装和后续加工.项目占地面积5412 m2,建筑面积5045.73 m2,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200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通过采用高质量标准容器密封包装;

统一整装而不拆分;

加强管理并严格执行贮存标准规范和装卸操作规程等措施,减少仓库储存物品的VOCs、臭气浓度、盐酸雾和硫酸雾等无组织废气的排放.VOCs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总VOCs浓度限值;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D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 无量纲);

盐酸雾和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优化厂区布局,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

(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回用于灌溉,不得外排.

(四)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各类固体废物暂存及转运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等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过程中的各项风险防范工作,按照《报告表》要求布设漫坡、收集沟、事故应急池等.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要求,做好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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