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7-08-10 |
1 《关于规范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连民福〔2016〕12号 全市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具有连云港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
2.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具有连云港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重度残疾人.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1.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
2.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
3.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
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镇、农村分别按
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2 《关于做好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连民保〔2017〕4号 全市 保障对象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我市常住户口、身份证;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或年收入在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
(三)年满18周岁;
(四)无业;
(五)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等供养;
(六)不符合单独立户条件;
(七)持有我市颁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肢体、智力、精神、盲视力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
(八)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 符合条件的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5%发放保障金,但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内相关特定对象增发一定数额保障金的政策,享受其他政策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内重度残疾人的相关福利及优惠措施. 类别 序号 文件 文件号 实施 范围 救助(补贴)对象及条件 救助(补贴)标准 教育助学类
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奖励残疾人大学生暂行办法的通知》 连残发〔2009〕20号 连财社〔2009〕24号 全市 具有连云港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考取国家承认学历(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残疾人大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高职).
1、对当年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残疾人在课程全部修完,当年取得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大专(高职):2000元;
大学本科:3000元;
2、对当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成人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5000元.
2 《关于印发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残发〔2010〕60号 苏财社〔2010〕107号 全市 具有连云港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