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7-08-15 |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完成后退还.中标人无故拒签合同,则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留要求赔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投标方 1.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1.1凡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
1.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定点印刷企业资格;
1.3截止年月日,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1.4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1.5近三年内有高校校本教材供书经验,能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供书任务. 2.投标费用 2.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方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5.投标方文件的澄清 5.1投标方对投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使招标方收到.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相关内容包括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网络公告形式通知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个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个投标方.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和语言 7.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7.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书(统一格式),(要求:密封并盖单位公章) 包括:(1)投标函 (2)报价单 (3)服务承诺表 (4)(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报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2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另装资料袋) 包括:(以下材料在投标前核查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印刷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近三年内向高校提供校本教材、学习用品的证明(需附相关高校可以联系的证明) (3)政府定点印刷企业资质证明.(提供复印件) (4)投标方情况.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报价和服务承诺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 10.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0.1投标书附件由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装订.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指校本教材优惠报价与服务承诺. 11.2报价方要按投标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服务承诺及其他事项,并由企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1.3只允许一个报价,除此外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11.4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但是重要条件.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网络公告的形式进行.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7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3.2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3.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3.4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5份.由企业代表授权书及投标单位情况正本1份,其余文件仅提供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注:投标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分袋封装,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及投标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证明 正本 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13.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3.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4.1.1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共一式5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 字样. 14.1.2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5套.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方名称,并注明 资格证明文件 字样. 14.2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袋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 14.3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5.2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网络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6.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 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 和 开标时启封 字样. 16.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书面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方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16.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 E 开标及评标 17.开标 17.1学校组成开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评标. 17.2投标方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7.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开标. 17.4招标方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方的名称、投标内容、投标折扣、及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方将做开标记录. 18.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8.2初审中,对价金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投标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8.3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9.投标的澄清 19.1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内容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通知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9.2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9.3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价格及实质内容. 20.评标 20.1招标方根据开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由招标方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20.2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校本教材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