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9-01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夏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基础工作目录 夏县经信局 二O一七年十月 目录

一、机构职能管理・1 部门职能・1 内设机构・10

二、岗位责任管理・14 岗位职责・14 工作标准・23 工作流程・31

三、基础信息管理・55 基础数据・55 基础资料・57

四、管理制度建设・61 工作制度・61

五、信息平台建设・62 办公自动化・62 信息平台・62

六、部门协作机制建设・63 联席会议机制・63 夏县经信局基础工作目录 根据县委加强 三基建设 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基础工作目录如下:

一、机构职能管理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经济和信息化地方性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县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及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

负责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

负责电力运行协调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对口部门和县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并组织实施.

(六)拟定工业、信息化产业的高新技术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产品年度创新项目计划,管理企业技术中心.

(七)承担全县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和电力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拟定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参与编制能源基地建设规划;

分析、监测煤电油气运的供需态势和市场状况,负责产运需平衡衔接和日常调节,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

承担重大突发性事件状态下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

组织建立并调用煤电油气应急储备. (十一)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指导全县软件业发展;

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十四)承担全县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重要事项. (十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十六)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七)承担监督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八)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九)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所监管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二十二)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并根据本县情况拟定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十五)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六)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指导并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七)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

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八)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主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

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九)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

拟定并实施促进全县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三十)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

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工作. (三十一)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三十二)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政策,协助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牵头承担我县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三十三)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

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与涉及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三十四)拟定外商投资政策;

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

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

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工作;

指导投资促进工作;

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三十五)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拟定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

拟定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拟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 (三十六)负责全县对外援助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授助政策和方案;

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捐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捐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三十七)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三十八)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县级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加强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管理,加强对全县粮食购销储备粮的管理,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全县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三十九)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

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四十)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

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组织实施全县 放心粮油 工程建设. (四十一)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承担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测;

进行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

承担粮食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对执行县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十二)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

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

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负责全县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监督实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

制定粮食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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