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7-10-25

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地震、大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法令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 (2)由于电信部门的通信线路施工、维修、破损、中断,或供电部门停电,及其它因电信、电力部门的原因导致的信号中断.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损坏后果. (4)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原因,双方协商协议继续履行的问题. (5)合同生效后,因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信件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具体的收件人.

2、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方应按接收方在本协议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

3、 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①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②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③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20日视为送达;

④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7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14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20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30日为视为送达.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通知后开始.

3、本合同双方不能在一方送达书面协商通知10日内协商解决争议,并且通过协商已无达成争议解决可能的,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至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确定有效期为【叁】年.

2、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如甲乙双方无书面异议,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延期过程中,如双方有异议,需在延期期限到期前三个月书面提出,根据双方协商情况,签订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声明.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有效期内变成不合法、无效或者不可强制执行但从根本上不影响本合同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字盖章页】 合同名称:嘉峪关市财政局集约化管理平台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