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7-11-04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应当从基层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主要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五)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人.应当从企业生产一线员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师资、公共实训基地师资、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推荐.

三、选拔安排

(一)请区内各有关单位务必于4月27日前将申报项目以及申报材料报开发区人社局专技组初审;

(二)5月20前,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评审会;

(三)6月初,相关人员情况经公示审批后,上报市有关部门和人社部.

五、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 中国制造2025 、 人工智能 、 大数据 等产业和行业,突出重点.候选人要有非公有制单位代表.

(二)各申报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要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三)各申报单位要切实避免重复推荐.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参与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以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的,不再申报同类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本市不得推荐中央驻津企业人员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1份、政府特贴情况表7份(可从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www.tj.lss.gov.cn 信息公开-相关下载 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并打印,与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复印件)、专家情况汇总表1份(与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并下载填写)及有关电子文本数据.

(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申报表格详见附件1-6(有关材料和表格可从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www.tj.lss.gov.cn 信息公开-相关下载 ,也可在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下载,密码23676156). (注:为确保企业申报高效有序,请区内有申报意向意向的单位,务必于4月27日前与我局具体联系人取得联系,该工作具体联系人可全程协助企业完成项目申报程序.) 联系人:开发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组:孙佩、吴孝飞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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