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7-11-20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宝鸡市全面推开 证照分离 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开 证照分离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2号)精神,全面推行 证照分离 改革,进一步破解 准入不准营 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 证照分离 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按照中省统一部署,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 证照分离 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二、主要任务
(一)分类改革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纳入 证照分离 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1.直接取消审批(2项).对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 和 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 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监管制度,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做到检查全覆盖,监管无死角. 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1项).对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条件、内容、程序、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19项).对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等19项暂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
要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明确监管措施,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 4.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83项).对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等83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有关部门要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下放权限,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公开办理进度,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对 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事项,从尽量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就业的角度出发,坚持保障安全、卫生的原则,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征求省市场监管局意见后,协调各县区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决定改革方式. 高新区 证照分离 改革试点工作12月21日结束后,纳入改革的事项及改革方式以本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