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7-11-30 |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直饮水设备维保 文件编号: NZYZB2019-024
2 采购组织人:南京中医药大学 采购组织人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行政楼109室3项目预算:48万元人民币/年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采购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生产厂商的维保授权代理证书、具有直饮水设备安装调试的实施经验、技术力量及良好的信誉;
(2)直饮水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缴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每天09:00-11:30,14:00-16:30,2019年4月26 日上午10:00截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现场 须同时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生产厂商的维保授权代理证书、直饮水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缴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
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信用查询截图;
非联合体响应承诺.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业绩(提供同类经营项目业绩合同). (4)以上资料的原件,原件供现场核查并退还. (5)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6)以上资料不接收邮寄、快递. (7)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价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采购文件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并制作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收取材料费陆百元整/份.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年5月9 日10:00(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行政楼109室7本次采购保证金: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需缴纳保证金.成交后,最终成交供应商按照如下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按最终成交价的5%收取,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汇款银行、帐号及户名: 最终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帐号为:4301010109001027264(开户行为工行汉中门支行,收款人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汇款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在备注、用途或附加说明中写明是履约保证金.最终成交供应商人凭汇款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不交者,将列入我校不诚信单位记录名单,后期不得参与我校任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