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7-12-22
秦皇岛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2018年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 秦财采〔2017〕283号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协议供货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冀财采〔2016〕40号,以下简称《目录》)要求,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43家公司为2017-2018年市直单位的协议供货商.

现将做好本期协议供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适用范围 此次列入协议供货的产品有:商用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和空调.

二、协议供货的限额管理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同一品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下,年度累计采购金额不超过40万元的,均应在本次协议供货商品及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采购. 采购金额超过协议供货限额标准的,或由于特殊原因,需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非中标品牌或机型的,采购单位须报经市财政局备案后,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三、协议采购期限 本次协议供货的有效期为: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四、中标协议供货供应商情况 本期协议供货供应商名单、经营范围、优惠率、价格和相关服务请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切换城市至秦皇岛→协议供货栏目查询并下载(网址为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

五、具体采购程序

(一)填制协议供货备案表.采购单位应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填制《秦皇岛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备案表》(附件1),并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表复印件,品目、数量、采购金额应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相同品目应当一次办理备案手续,并一次性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

(二)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先查询采购产品的协议供货商名单、最高限价、优惠率等信息,然后在中标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三家以上供货商进行询价,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价格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 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产品价格和优惠率是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承诺的最高限价和最低优惠幅度,采购人在具体采购时,可以与供应商就价格或优惠幅度进行谈判,以获取更优惠的价格. 采购人所选择协议供货商品的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同品牌同型号其他供应商的最低协议供货价.

(三)报送协议供货备案表.采购单位填写拟选定的协议供货商及实际成交额报市财政局采购办备案.

(四)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位按采购办备案成交金额与选定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附件2).

(五)货物验收.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组织供货,采购单位应按规定组织人员对其采购的协议供货产品进行检查验收,详细配置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验收人员应填写秦皇岛市政府采购商品验收报告(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六)资金结算支付.采购单位凭已备案的协议供货备案表、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拖欠.协议供货合同无需到采购办备案.

(七)报送协议供货月报表.协议供货商应主动向市财政局采购办报告市场牌价变动情况,并于每月月末3日内报送当月协议供货月报表(附件4),电子版报市财政局采购办邮箱(qhdc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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