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7-12-24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07月06日至2018年07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7月06日起至2018年07月13日止,在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B区11081室(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示前登录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企业身份为 政府采购类 )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进行建档入库,已建档入库的供应商除外.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登记造成本项目不能按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须承担全部责任.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07月27日10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7日10时30分. 定于2018年07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交承诺书:我方已完整阅读了市区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经费(项目编号:441900-201805-0002001101-0012)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所有有关本次采购的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均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11081室邮编:523009 联系人:李小姐、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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