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8-01-07 |
一、本资料必须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逐项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二、本资料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 无 ,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申请方应对其所提交文件、资料、证件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申请交易商所提交的资料及复印件必须注明 本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字样并加盖公章.报送本资料时必须附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煤炭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生产企业提供,山西省境内的生产企业同时需提供《煤炭经营资格证》);
《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复印件(经营企业提供);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申请资料一式两份,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与交易商各一份,自交易中心批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风险揭示公告 市场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了使您更好的防范参与煤炭现货交易的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敬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以便正确、全面了解煤炭现货电子交易的风险.交易中心在此郑重说明,电子交易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化,有可能导致煤炭供求关系的失衡,引起煤炭价格剧烈波动,您将可能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政策风险: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实施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可能引起煤炭价格波动,您将可能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技术风险: 1)互联网网速或病毒、黑客侵入等因素的影响,您有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进入行情或网上交易委托系统,使您无法进行正常交易;
2)由于互联网传输的不确定性,您的交易指令存在中断、停顿、迟延和错误等风险;
3)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存在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的风险;
4)您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可能与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
5)网上行情信息及其他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包括但不限于数据、
图表等;
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的交易系统瘫痪;
交易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会影响您的交易,甚至出现交易数据丢失等问题,您将可能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交易风险: 1)由于您不慎将登录名、交易密码遗失,交易账户存在被他人盗买盗卖的风险;
2)由于您委托他人进行电子交易,被委托人违背您的意愿进行买卖或出金的风险;
3)由于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您的交易账户资金不足,交易中心将按规定要求您追加资金.如果您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数额追加交易资金,您将面临无法交易的风险. 4)您在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您将面临提前结清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 5)交易中心将按约定的方式,向您发送每日结算结果及各种通知,您应及时收取和查阅.您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述发送内容和行为提出异议,则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 本揭示书未能尽述一切有关煤炭现货交易之风险,故您应认真阅读、了解和掌握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并确定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后办理入市手续. 以上风险揭示书的各项内容,本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交易商(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年?? ? 月??? 日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交易商入市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网址邮箱企业类型 A生产 B消费 C经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 发证单位 税务登记证号 (国税) 发证单位 税务登记证号 (地税) 发证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发证单位 煤炭经营资格证号 发证单位 生产许可证号 发证单位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个人独资 其他 行业类型 煤炭 电力 冶金 化工 建材 运输 生活 其他 开户银行 帐号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商入市协议 甲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乙方: 甲方与交易商资格申请人(以下简称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申请交易商资格,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交易商,通过甲方设立的交易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煤炭商品的电子交易. 第二条????乙方已充分阅读并完全理解甲方制定的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知悉在甲方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将甲方制定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作为交易、交割、结算和运行管理的准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 甲方有权根据运行情况修订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乙方对此应予以认可,并承诺遵守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 乙方对申请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如申请资料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取得交易商资格后,甲方依照程序为乙方提供独立的电子交易席位、开设交易账户、设置交易初始密码,并提供有关交易、交收、结算、行情的配套服务. 第七条 交易席位和交易账户的使用 乙方交易席位对应一个交易席位代码和交易账户,该交易席位只限定乙方使用,不得私自转让、转借或转包交易席位给他人使用或将交易资料密码泄露,乙方必须对其名下交易席位发生的交易行为及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自愿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交易系统,为保证电子交易的安全性,乙方进入甲方电子交易系统时需通过身份认证和输入交易密码. 甲方为乙方交易账户设置的交易初始密码,乙方应即时修改,交易密码一经使用,即为乙方行为.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交易密码,因密码失密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交易席位代码和交易账户、交易时间及交易密码被视为乙方某一特定《电子成交合同》的电子签名. 乙方如果将交易账户编码和交易密码遗失、被窃或泄露,应立即向甲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在此之前造成乙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发出挂失申请信息来源,必须是甲乙双方开户时确定的,特定号码的电话和特定地址的电子邮箱. ?乙方如需注销或转让交易商资格和交易席位,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确认乙方已经终结所有的业务、交易结算款项结算完毕和其他权益关系完结后方予以办理. 第八条 乙方有义务随时了解甲方以书面形式或在网络系统中以电子形式发布的通知、规定等信息,并且均视为乙方已经阅读和知悉其内容.因乙方未及时了解有关信息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因违反甲方有关规则、规定,甲方可给予乙方警告、违约赔偿、限制乙方交易权限直至取消交易商资格. 第十条 甲方应负责维持电子交易系统的稳定、安全和顺畅,对交易数据实行实时备份.因交易系统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时,甲方有权宣布推迟交易、暂停交易或提前闭市,恢复交易后应以故障发生前系统最终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 第十一条 甲方对于乙方的委托事项、交易资金、交易交收状况及相关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依法律规定、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乙方授权,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条款: 乙方在参与煤炭电子交易过程中,由于停电、网络、通讯和计算机终端故障以及自然灾害等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或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条款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对因一方过错造成的对方损失和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其它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甲方交易规则订立.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该书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由甲方核准乙方交易商资格后,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交易商资格被注销为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交易商入市代表、交易员、结算员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 住所地(地址) 负责人(法人)职务: 入市代表受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权限:委托人现委托以上受托人,为我企业在贵中心的入市代表,代表我单位与交易中心办理相应的入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