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8-01-20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凭招标公司出具的收据或由投标人财务出具的收据退还. 16.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一览表正本1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1份,本项目不接受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

17 质保期 自合同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贰年

18 投标截止日期 2017年9月7日14:00(北京时间) 20.1 开标日期、地点 2017年9月7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四楼开标大厅 评标与中标原则 26.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法

29 中标 原则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合同授予

36 中标 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计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中标金额*1.5%计算. (3)结算方式及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4)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本公司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合同通用条款

37 付款条件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付款办法: 2.

1、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

2.

2、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的5%.

38 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地点: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交货方式: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9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10% 缴纳时间:签订合同之前 退还时间:货到安装完毕后

40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不允许转包

一、 总则1.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定义 2.1 采购人 招标人 系指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2.2 招标机构 、 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 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 、 供应商 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5 货物或服务 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2.6 标志的为重要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 中小企业 系指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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