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02-14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qgp.gov.cn)和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00元(人民币)/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费.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大厅
(六)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9:2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持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投标人的银行鉴章的开户信息证明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大厅 政府采购科 窗口POS机上刷卡(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本项目(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招标项目内容)规定的金额缴纳保证金;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将签订的合同送达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qgp.gov.cn)和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监督机构:重庆市荣昌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 林女士 联系
电话:(023)46771827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路7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