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3-01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关于实施 两退两进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 工作意见(试行) 为提高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率,保障 十二五 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实施 退二进三 、 退低进高 等行动(简称 两退两进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 创新引领、双业并举、统筹发展、生态优先 战略,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腾出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发展内涵和质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确保年腾出土地500亩以上,年节能5万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年削减化学需氧量200吨、氨氮40吨、二氧化硫100吨、氮氧化物50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负责和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各地按照区提出的年度工作要求,具体负责淘汰本行政区域落后产能和企业,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落后产能在环境保护、能耗限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依法纳税等方面的监管倒逼,合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突出重点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突出纺织、印染、印花、涂层、化工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落后设备的淘汰工作,根据不同行业提出分类推进方案,坚决控制和减少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总量.
(三)企业为主、市场引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有效调动企业作为淘汰落后产能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强化政策约束和政策激励机制,加大政府引导和行政推动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
三、实施对象
(一)列入国家、省、市淘汰目录的产能和设备;
(二)不符合新一轮城镇发展规划的的工矿企业;
(三)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简称 两高一低 )的企业;
(四)其他需要列入淘汰的产能和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 联合执法 强制淘汰专项行动.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贸局、区环保局等单位分别牵头,对于国家明令淘汰和省、市政府有明确淘汰要求的小印染、小水泥、小冶炼和粘土砖瓦窑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包括设备、工艺和产品),按照规定的时间结点,强制实施关停淘汰.根据全区现状,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擅自建设的,在供热半径范围以及具备天然气供气条件区域内的燃煤锅炉,开展集中清理淘汰.
(二) 退低进高 产业提升专项行动.由区经贸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区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用地15亩以上的企业,按单位能耗、污染排放和亩均税收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将排名位处末端30%的企业列为重点运行监测对象,对排名处于末端10%的企业,实行目录化名单管理,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在环境保护、能耗限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障、规范经营、差别电价、授信贷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倒逼其转型提升或转移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