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8-04-08 |
1、 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6.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6.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7、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8、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9、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
9.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9.3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9.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9.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9.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9.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9.9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